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
各科室:
为做好我院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,根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《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级继续医学项目的通知》(皖继委办〔2018〕11号)文件要求,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负责的项目内容须是其所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。其当年负责的新申报项目最多不超过2项且需承担项目的授课任务(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项目的负责人不受此限)。项目负责人须为在职(岗)工作人员;
二.项目理论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实验(技术示范)教师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,其专业应符合授课内容的学科专业;
三、国家级继续医学项目每6学时授予1分。
四、我院2018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新项目申报时间为:2018年7月2日—8月10日;备案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7月2日—2018年12月30日。项目申报、备案项目申报、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一、附件二。
五、新项目申报填写后,请将电子版、纸质版于2018年8月10日前报送至教学科,备案项目申报填写后请将电子版、纸质版于2018年12月30日前报送至教学科。
六、请各相关科室按照《国家级继续医学项目申报指南》要求认真进行项目填写,并按时上报。
蚌医二附院教学科
2018.6.25